為全面貫徹《關于發(fā)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1989〕21號)精神,加快發(fā)展特殊教育事業(yè),滿足特教聽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實好福建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2010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通知》(閩委〔2010〕3號) “從2010年起依托福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面向全省單獨自主招收聽障生特教招生工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全稱、性質、學院地址
1.學校全稱:福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1502)
2.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學制:三年
5.學校地址:福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福建省福州市大學城聯榕路8號)。
第二條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
落實福建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精神,滿足福建省聽障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保障考生與學校依法自主雙向選擇的平等權利,完善學校辦學特色和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
2.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在福建省教育廳領導下,遵循學院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jiān)督的原則;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協調和監(jiān)督下,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規(guī)范單獨招生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條 組織領導
1.單獨招生工作在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指導下和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
2.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第四條 招生對象及條件
1.面向福建省招收普通高中應(往)屆聽障特教畢業(yè)生、中職應(往)屆聽障特教畢業(yè)生。
2.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疾病,沒有自殘自傷及攻擊行為,生活能夠自理,品質良好的聽障畢業(yè)生。
3.體檢:需在當地縣(市)高招辦指定醫(yī)院體檢,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
4.考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條 報名及資格確認
1.申請報名:考生本人持身份證、體檢表、殘疾證原件到考生所在學校報名。
2.資格確認:
(1)由考生所在學校集中辦理身份確認手續(xù);
(2)考生所在學校將考生身份證、殘疾證復印件、報名表原件、體檢表原件、學歷畢業(yè)證明寄至福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福州市大學城聯榕路8號)集中進行資格確認。
第六條 招生專業(yè)、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層 次 | 人數 | 備注 |
廣告設計與制作 (聽障特教) | 3 | ???/span> | 20 | 1.考生可同時報考兩個專業(yè),報考兩個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參加兩門技能課考試。 2.按有關文件精神,學費、住宿費等由福建省財政廳和福州市財政局負責。 |
計算機應用技術 (聽障特教) | 3 | ???/span> | 20 |
合 計 |
|
| 40 |
|
第七條 考試科目、分數構成
文化、技能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福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特教單獨招生入學考試大綱》命題。
1.文化課考試
(1)考試科目:文化綜合(語文、數學)。
(2)考試形式:筆試。
(3)分值:語文滿分100分、數學滿分100分。
2.技能課考試
(1)考試內容:
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yè):靜物素描寫生。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yè):計算機基礎。
(2)考試形式:實踐操作。
(3)分值:技能課考試滿分為200分。
第八條 錄取
根據考生文化考試和技能考試的兩項分數計算總成績,按照考生所報專業(yè)志愿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若第一專業(yè)志愿上線考生生源不足,則從第二專業(yè)志愿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入本年度普通高職招生錄取時使用。
第九條 日程安排
1.2018年12月5日-12月25日,考生報名。
2.2018年12月26日-29日,報名資格確認。
3.2019年3月21日上午,文化綜合考試。
4.2019年3月21日下午,技能考試。
5.2019年4月10日,公示預錄取名單。
第十條 學歷證書
單獨招生錄取的聽障生,學制三年,修滿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學時,符合畢業(yè)要求,由福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頒發(fā)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yè)證書。
第十一條 監(jiān)督機制及違規(guī)處理
1.聽障生單獨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學校面向聽障特殊教育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chuàng)造一個讓社會、讓考生放心的選拔環(huán)境,確保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2.單獨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福建省教育廳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3.考生個人向學校提交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如有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4.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院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處理。考生的違規(guī)情況將上報福建省教育廳。
第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19年福州職業(yè)技術學院聽障特教單獨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 招生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城聯榕路8號,郵編:350108
聯系電話:0591-83760899,0591-83760899(傳真)
投訴電話:0591-83761211
錄取結果查詢網址:m.mjughfdf.com或www.fvti.edu.cn
福州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8年12月